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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巡查情况的通报

查看: 日期:2022-04-27 【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2022年3月上旬以来,按照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厅先后组织5个巡查组赴武汉、潜江、荆门、宜昌、荆州、恩施、黄冈、鄂州、孝感等9个市州进行了巡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巡查通过调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随机抽查工程项目等方式,检查了受检地区住建主管部门、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落实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抽查了24个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197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受检地区住建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

从巡查情况看,受检地区住建部门能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安全大检查,推进落实预防高坠事故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疫情防控智能化监测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武汉市着力推进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智能监测系统,严格实施全钢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一体化”管理。宜昌市以预防高坠和起重伤害等事故为重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荆门市严格控制工地宿舍居住人数,加强对未集中居住工地人员的进出场管理,禁止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的人员进入工地,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聚集性疫情。鄂州市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检查、危大工程安全隐患自查,积极开展岗位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行业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安全知识考试。葛店开发区深刻汲取“12.8”事故教训,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了10个事业编制。孝感市复工复产前加强对起重机械维保、运行验收工作,成立专班对在建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巡查,对重视不够、防范不力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集中开展培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黄冈市委、市政府重视住建领域安全工作,整合力量,充实队伍,调整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编制,组建了质量安全、市场监管、消防审验等7个中心,开展节后复工专项检查和疫情防控专项行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恩施州出台《房屋市政工程“坚决遏制亡人事故十条硬措施”的实施意见》,通过持续推进防高坠行动、畅通有奖举报渠道、严格失信惩戒、装备技术革新等措施,提升事故防范水平。荆州市狠抓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非标构配件和高大模板、脚手架专项整治。潜江市建立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定期发布管理优良和较差工地名单,实行分类管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巡查发现,个别地区对省厅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动作不快,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起重机械安全管控不严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管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方面。一是个别地方安全监督系统使用覆盖率不高。部分地区新建项目未使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监督抽查,辖区受监项目仍然只有2021年的监督抽查记录,通过系统报送疫情防控每日新增数据不及时。二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不够深入。有些地区对省厅组织开展的预防高坠事故、起重机械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所辖部分项目对上述工作知晓率不高,建立整治问题清单台账不完善。三是智能防疫监测系统推进缓慢。部分县市未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和疫情防控智能化监测的紧急通知》(厅头〔2022〕171号)要求,智能防疫终端安装推进缓慢,未能利用信息手段强化工地疫情防控。部分地区自有系统与省级系统未完成实时数据对接。四是施工扬尘治理“六化”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辖区项目存在裸土未覆盖、现场主要道路未硬化、未设置喷淋设施等问题。

(二)项目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方面。一是起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宜昌市秭归县天问江苑项目,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标准节锈蚀严重且多处变形,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存在严重缺陷。安陆市金榜新城工程项目塔式起重机附墙框连接不牢固,施工电梯进出通道搭设不规范。二是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控不严。安陆市金榜新城工程项目3号商铺落地式卸料平台无专项施工方案。潜江市月亮湾一期项目施工现场基坑支护使用木桩且局部已滑坡,与专项施工方案不符(方案为钢板桩支护)。三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宣恩县华中地区中药材基地建设(一期)项目,现场架子工、电焊工等所持证件非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且安全交底不到位。罗田县广源锦苑安置小区项目未能提供架子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四是高坠事故隐患依然存在。黄冈产业园万福安置小区项目部分楼层临边及施工电梯门临边防护不到位。钟祥市洋丰·地高上上城项目,现场部分洞口防护缺失,电梯井洞口防护门缺失,高处脚手架搭设作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带。五是极端天气应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编制极端天气应急处置预案,未向一线作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防范应对极端天气教育培训。六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缺位。部分项目临时材料堆场、宿舍区灭火器配备不足,临时消防水源未及时延伸至作业面,焊接、氧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不全,氧气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不到位。七是疫情防控和流动人员管理亟待加强。一些项目由于自有工人紧张,临时聘用务工人员较多,对不在现场居住和跨地区调动的务工人员进出场、流调管理不严格,且存在返岗人员健康筛查资料缺失、环境消杀记录不全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号召,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22年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22〕12号)的统一部署,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注重工作实效,运用《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系统》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坚决做到“先安全再施工、不安全不施工”,堵住一切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漏洞,筑牢安全生产的“防火墙”。要指导企业深入细致排查整治隐患,开展拉网式、起底式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企业自查隐患问题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整改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施工安全管控。结合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重点针对起重机械、高支模、高处作业等事故多发领域开展隐患排查,强化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压降施工安全事故。二是持续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的各项任务落实,持续开展预防高坠事故、起重机械安全、施工扬尘防治等专项行动,加大宣传和督办力度,督促部门和企业落实行动措施,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和管理。加大对塔机顶升降节和起吊作业安全智能监测系统、盘扣式钢管脚手架等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加强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易燃易爆可燃材料管理和动火、用电管理,对建设、施工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经许可擅自施工以及搭设防火、抗风不合格的临设,违章动火动焊,现场管理责任不清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五是加强极端天气应对防范。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鄂建安专办〔2022〕3号)要求,抓牢极端天气应对防范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灾害科学防控水平。

(五)加强新冠疫情常态化管控。严格督促在建项目落实疫情常态化管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信息必录、三码必扫、体温必测、口罩必戴、时间必记等“五必”要求。坚决落实好省和地方防指核酸“落地检”、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隔离等最新规定。督促项目建立疫情防控台账,推进防疫智能监测装置安装使用扩面,做好监测信息与省厅疫情防控实名制系统的对接工作,进一步优化管控措施,实施科学有序防控。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