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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核查情况的通报

查看: 日期:2022-03-01 【字体: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设计单位、图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减少先天性火灾隐患,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质量自查的通知》(鄂建函〔2021〕1978号)和《2021年度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消防设计审查省级质量抽查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厅于2021年11月29-12月29日组织开展了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厅组织省内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等方面专家,成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量专项核查组,全省共抽查涉及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64个(武汉市6个,宜昌市、襄阳市各5个,其他市州各4个,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林区各2个)。重点核查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对消防设计文件完整性进行严格把关,是否存在漏审、错审和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现象等问题。

从此次核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设计和技术审查,消防设计和技术审查的规范性逐步提升。各级住建部门认真按程序进行审批,严把消防设计质量审查关,消防设计质量有一定提高。其中:武汉市再生资源商务大厦、宜昌市西陵一路居住商业商务项目(中心商务区三期)11#楼及地下室项目、襄阳市绿地襄阳城际空间站项目I地块(新建小学)教学楼、十堰市大美盛城南区二期B区商业楼、随州市中心医院传染病新院、恩施州鹤峰县下坪乡民族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新建项目、咸宁市崇阳锦绣天成幼儿园、孝感市美珈职业学院二期等工程消防设计图纸资料按楼栋、分专业、按图号顺序上传,上传图纸清晰、完整,便于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武汉、黄冈、鄂州、荆州石首、黄石大冶、潜江等地住建部门消防行政审批流程较为规范。

但从核查情况看,仍存在少数住建主管部门审批流程不规范,未按消防审验系统管理要求进行线上审批,设计单位未按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审机构漏审工程建设消防强制性条文等情况。本次核查的64个项目的消防设计文件存在违反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的问题共351条(次),其中:违反强制性条文50条(次),违反严格要求类非强制性条文301条(次),消防设计文件不完整问题21条。以上情况充分反映出部分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少数住建主管部门存在消防技术标准掌握不全面,新颁布和实施的技术标准规范掌握不及时、不深入、工作不深不细等问题,在消防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技术审查质量不高,行为不够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系统使用管理不规范。2021年6月1日开始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网上审查、网上审批以来,存在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录入质量不高、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1.消防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录入不全。部分没有上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含水电专业)、消防设计审查受理通知书,有的甚至录入的是工程竣工图纸;

2.上传图纸混乱。未按工程单体建筑分专业上传,多个子项的项目未能按照各个子项归类上传,图纸名称未标注楼栋号;

3.上传图纸部分专业缺失,少数图纸模糊不清,所提供总平面图缺失主要数据;

4.图纸无签章,使得无法确定审查机构名称;

5.部分项目消防审查报审勾选类型有误,特殊建设工程勾选为一般建设工程。

二是消防设计及技术审查质量有待提高。通过本次核查,发现部分设计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存在“打擦边球”的情况,部分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技术审查质量不高,把关不严等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建筑专业主要问题。有的项目未提供建筑总平面图,致使消防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等无法核查;有的建筑总平面图没有说明周边地块建筑的性质,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炸厂房或仓库,没有标注与本项目的防火间距;有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尺寸不详细,未明确地面所能承载的负荷,是否硬质铺地,个别建筑临登高面一侧的门楼、入户大堂、裙楼进深大于4.0米,妨碍消防车登高灭火救援;有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非防火分区处的疏散走道上设门,内走道过于曲折,形似迷宫,不利于人员安全疏散;个别商业服务网点二层到地面的疏散距离大于27.5米;有的住宅入户门、楼梯间入口门的门洞宽度只有1.00米,难以满足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米的要求;有的住宅防烟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合用前室,外窗可开启的净面积(减去窗框后)不合要求;有条件设置外窗的内走道未设计外窗,未优先采用自然排烟;疏散楼梯间、前室顶棚和墙面装修设计为乳胶漆,不满足A级防火材料要求等。

2.电气专业主要问题。部分项目消防设计专篇中消防电气设计内容不全,设计依据规范、标准条款不正确;个别项目高压电缆未采用低烟无卤阻燃型;部分项目消防电梯、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应急照明配电箱出线回路未采用低烟无卤阻燃耐火型线缆;歌舞娱乐场所疏散走道的地面上未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电梯前室、疏散楼梯间内未设置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未按规范要求采用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急电源(柴油发电机组)与正常电源之间,未采取防止并列运行措施等。

3.给排水专业主要问题。柴油发电机房内储油间未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未确定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能否满足消防水泵在低水位时自灌吸水;民用建筑和厂房等高大空间场所自喷系统喷头的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消防水泵吸水管上未见设置压力表;消防水泵房未明确设置起重设施;消防水泵房未明确是否采取了防水淹的技术措施;部分消火栓的设置不能保证消火栓易于取用(常见于地下车库,设置在两个车位之间、立柱的行车道背面);消防给水减压阀后未见设置压力试验排水阀、流量检测测试接口或流量计等;自喷系统报警阀前环状供水管网上设置的阀门未采用信号阀或者设锁定阀位的锁具。

4.暖通专业主要问题。有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计风量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不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未设置加压送风系统;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其排烟系统未竖向分段;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走道未设置补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风速超过20m/s;消防控制室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管路通过;事故通风风道及设备未采用抗震支吊架等。未明确加压送风管、排烟管道及补风管道的耐火极限要求;个别补风口未设置在储烟仓下沿以下,与排烟口水平距离小于5m;排烟系统计算风量未按同一防火分区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的排烟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排烟口距安全出口的水平距离小于1.5m;加压送风口设在被门遮挡的部位,未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排烟风机距墙边距离小于600mm;储烟仓底部高度未大于最小清晰高度,挡烟垂壁高度小于储烟仓高度,挡烟垂壁高度小于500mm;能够采用自然进风方式的补风系统无说明;采用自然通风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无自然通风条件的说明;事故通风未设置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

三是住建主管部门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检查发现少数住建部门消防审批工作人员对《消防法》及51号部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不规范、审批不严谨,相关业务人员业务不精、审批把关不严、个别项目流程超时;部分审验部门过分依赖施工图审查机构,未履行法定审批职责;个别地方行政许可等法律文书出现明显错误;个别上传资料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也通过了审批等问题。如:

1.个别地方审批把关不严。孝感市住建局审批的槐荫四季项目(北地块)系统里无设计图纸;咸宁市崇阳住建局审批的崇阳壹号院(二期)7#、12#、13#楼及地下室项目未见总平面图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十堰丹江口市住建局审批的华源春天医药商城项目,设计图纸无设计单位盖章,建设单位名称与建设单位公章不一致;鄂州市住建局审批的聚星KTV工程,消防设计审批系统里录入的是竣工图纸。

2.个别地方从业人员业务不熟悉。黄冈市住建局审批的澳海云盛赋花园一期C3#楼工程填写信息与设计图纸不符,其规划许可证、图审机构与黄冈市住建局下发的审查合格意见书均显示C3#楼为地上27层,但设计图纸实际为地上30层。

3.个别地方行政许可等法律文书不规范。荆州市住建局审批的荆州实验小学绿地校区教学楼,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表述不规范,文书表述仅对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审查;黄石大冶市住建局审批的大冶宏维.半岛二期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中的建设单位名称打印错误;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审批的神农架国际慢城会议度假酒店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签发时间、签收单位的签收时间均是空白。

三、处理意见

(一)依法依规整改。对在本次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条文、消防设计审查问题较多的项目,项目所属市、州住建部门要根据省厅下发的执法建议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整改,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要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务必彻底消除隐患。相关处罚情况及书面整改报告(附整改佐证材料),由项目所在地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复核后,于2022年4月1日前报送省厅质安处。

(二)实施失信惩戒。对本次核查发现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严格要求类条文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谁设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计入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考核评价管理台账,进行相应信用项目扣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法治意识。各地住建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示批示精神,依照法律法规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51号部令及其工作细则,以及《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消防设计审批工作,要心存敬畏,增强忧患意识,严防突破底线的违规行为发生,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加强过程监管,提高审查质量。各级住建部门要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专项评价考核及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加快构建本辖区内“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差异化监管;根据报审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对具备较高火灾危险性的项目,提高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进一步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工作质量。

(三)强化监督履职,压紧压实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审验机构建设,争取落实审验人员编制,充实技术力量,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消防审批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消防设计审批工作质量。各市州住建部门在自身依法履职的同时,每年要定期对县(市、区)住建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消防设计审批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消防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中不能履职尽责、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任单位及从业人员要严肃查处。省厅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问题较多市县加大检查频次,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及典型案例。

(四)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从业行为。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本通报指出的问题(详见附件),对技术复核、审查开展严格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和整改违反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问题,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规范技术复核、审查工作,加大设计人员、审查人员技术培训力度,提高设计、审查质量和水平,促进全省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