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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湖北省水利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查看: 日期:2021-11-18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水利及相关专业专家作用,推动全省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建湖北省水利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征集水利及相关专业的勘察设计、建设和管理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工作范围

入库专家参与全省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洪水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建设项目稽察、质量监督巡查、定额管理、水利工程管理考核、督查等工作。

二、入库专家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管理单位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机关事业等单位,在水利及相关专业从事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在职和退休人员中公开征集。

三、入库专家类别

入库专家分为技术类专家和管理类专家。其中,技术类专家按专业类别划分,主要有:水文/规划、地质、防洪/治河、水工、

岩土、机电、金结、施工、环保、水保、移民、造价/概算、信息化、质量检测。技术类专家主要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程验收、洪水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巡查、定额管理等。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参与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建设项目稽察、督查等。

管理类专家按管理类别划分,主要有:运行管理、建设管理、计划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监测。管理类专家主要参与安全评价、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建设项目稽察、督查、质量监督巡查及督导、质量考核等。一般需要3天以上的时间开展工作。

四、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可靠,品德优良,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者管理工作10年以上,担任过3个以上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成果的审查、咨询或者设计、施工、管理等相关负责人;熟悉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了解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3. 能保证开展专家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4. 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70岁,能够承担现场查勘及技术审查工作。

(二)具体条件

1. 技术类专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

2. 管理类专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相当专业水平,原则上不超过65岁,能够参加3日以上的专家工作。

五、专家入库程序

入库专家由所在单位或权威专家统一推荐。按“个人填写专家申请登记表——所在单位或权威专家初审推荐——事业中心审核——公示——入库”的程序进行。

权威专家是指多次担任过省级及以上相关水利工程项目审查、验收、考核、质量监督、项目稽查等专家组组长的专家。

(一)申请

推荐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湖北省水利专家库入库专家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 职称复印件。

(二)审核及入库

专家填写申请登记表后,由所在单位或权威专家进行初审推荐,填写推荐意见后报事业中心,事业中心进行审核、公示。根据审核公示的情况,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通知专家本人。

已经在水利部稽察专家库、省水利厅行政审批技术评审专家库的专家,不需要推荐,直接填写专家申请登记表,直报或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事业中心。

六、入库专家管理及使用

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入库专家名单。有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或接到邀请3次以上不能参加活动的,不再列入专家库。

入库专家按需进行使用。根据工作业务所属专业或领域等情况,从专家库中分类选取所需专家参加相关审查、验收、评价、管理及稽查等工作。